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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大宪章"
lead: "《大宪章》是约翰王1215年6月15日在兰尼米德被迫盖印的特许状，承认国王亦受法律约束。其正当程序条款成为英格兰立宪主义的基石。"
published: 2026-07-11
updated: 2026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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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发生了什么

面对贵族武装反叛，约翰接受了限制王权的63条特许状——最著名的条款规定：非经同侪的合法裁判或国法，任何自由人不得被逮捕、监禁或剥夺财产；司法不得出卖、不得拖延。

## 背景

约翰的横征暴敛与在法国的军事失败——以1214年布汶战役的惨败告终——把贵族推向反叛。宪章既是原则宣言也是和约；教皇英诺森三世数周内即宣布其无效，内战重燃。

## 影响

亨利三世时期于1216年、1217年及定本的1225年多次重新颁布。《大宪章》成为议会对抗斯图亚特王权的依据，其回声见于美国宪法乃至现代人权文件。1215年原件今存四份。
